三、各等级的技能要求主要发生了哪些变化
本次修订重点对初级工和中级工的技能要求进行了调整。
一是初级工技能“下沉扩容”。针对原标准初级工技能覆盖不足、无法独立履职的问题,将原中级工消防联动控制器操作技能下调至初级,同步纳入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湿式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巡检与操作内容,取得初级证书即可从事相应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工作,实现“取证即可上岗、就业”。同时,针对火灾事故中暴露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增加消防控制室值班应急程序相关技能要求,并作为关键技能考核内容。
二是中级工技能升级。鉴于气体灭火、预作用、雨淋、泡沫、自动跟踪定位射流及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设备已从“特定场所专用”转向“多类建筑普遍配置”,本次修订将原高级工中上述消防设施对应的“系统监控操作”技能下调至中级工,构建“基础操作+核心系统管控”的中级能力体系,适应了消防技术发展、消防设施普及,满足了社会单位对复合型消防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